5月15日,重新修订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物业服务收费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射埠法庭在湘潭县易俗河镇碧桂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巡回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多名小区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020年12月,被告胡某某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拍得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碧桂园小区的别墅一套,该房屋原所有权人为朱某某,自2014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欠缴物业费4万余元,因法院拍卖公告上明示“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多次向被告胡某某催收上述物业费未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射埠法庭庭长张洪亮组织原、被告庭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遂现场开庭,因双方在案涉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及是否交付原业主等问题上存有重大分歧,本案将择期宣判。庭审后,法庭干警向现场旁听人员发放了《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为在场人员就物业服务纠纷版块存在的问题答疑解惑。
旁听人员均表示从此次活动中受益匪浅,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物业服务过程中更加注重服务态度有温度、服务方式讲法度、服务能力提高度,其他业主亦表示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亦要切实履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共融的人居环境。湘潭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开庭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模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文案: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