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三件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依法进行了集中审理及宣判,并邀请湘潭县志愿者协会和社区居民2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开展反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经审理查明:
2021年以来,被告人何某、贺某湘、王某峰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将自己的数张银行卡帮助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及违法犯罪资金流水380余万元,非法获利900元至4500元不等。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3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不会再犯。庭审顺利结束,两案当庭宣判,另一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庭审真实案例来宣传反电信诈骗更直观,以后不仅要谨防被电信诈骗,更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原标题:《湘潭县法院集中公开审判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