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大连纪检监察”公众号援引中央纪委驻国自卫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检监察委消息人士通报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李大勇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驻国自卫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大连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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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石油内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级干部,李大勇的落马无疑是重要新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石油内部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的“反腐风暴”,去年10月,刚刚发生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副总裁凌晓以严重违法嫌疑主动投降的新闻。一个月前,2021年9月3日晚,中国石油发布公告宣布,副总裁凌潇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但是辞职不能避免相关部门的追查。他最终意识到,主动向组织坦白是唯一的出路,在任期间的违法行为也将由有关部门一一调查。(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对李大勇来说,他的本职工作是在集团内进行纪检监察,发现并调查集团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但是作为监督官,他忘记了管束自己,受到了严重的违法嫌疑。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典型的“灯下黑色”。但是,虽然李大勇本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很方便,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放松对纪检监察组的内部监督。这种人自我毁灭也是很自然的事。
“谁将监督纪委”是社会留给纪检监察机关的命题。党的十八代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了纪委不是天然的“金库”,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纪行者需要受到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人员必须接受监督的认识。上述事件充分说明,对于潜入纪检监察机关以“盾牌和护身符”寻求庇护的人,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清理门户,不分丑、偏、包庇、护身符,找到一个进行调查,坚定地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正气。
资料来源:大连纪检监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纂/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