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15日微信公众号“抚州人士”报道,为了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福建福州人民司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免费住宿的通知》,将求职实习免费住宿期限延长到一年以下。
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毕业3年内(包括毕业年)想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学生毕业生均可申请最多不超过1年的免费住宿,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外地生源是指:
1.福州市鼓楼、大江大河、苍山、津安、马尾五个城市户籍毕业生在福州市五个城市及高科技地区求职。
2.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外地生源是指本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在本辖区求职。
为了合理分配住房资源,更准确地保障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期间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住宿保障:
(一)缴纳了榕就业创业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已享受我市出台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乐趣。
二、申报渠道
关注“福州人事”微信公众号,在“人事人才”-“延长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在线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
(二)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个人网上申请后,福州市人事人力公共服务中心将从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查结果通过短信通知了申请人。各住宿处管理人员与申请人对接,办理入住手续,做好日常管理服务。
四、其他事项
居住在通知发布日(6月14日)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新规定执行。
(2)入驻毕业生符合我市人才储备条件的,可以向市人事人才中心申请纳入我市人才储备,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
(3)各县(市)区有条件住宿店可为入驻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岗位支持。
(四)做好有关机关和人员的宣传工作。
资料来源:福州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