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我市举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党政银企保担现场对接活动,13家金融机构与24家企业签订了融资授信协议,意向授信金额达42亿元,重点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晖出席活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艳希主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光明,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农业农村局局长、社会事务局局长,各银行、担保、保险机构负责人,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代表,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乡村振兴需要金融注入强劲动力。签约前,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行长陈翊高在宣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时透露,未来几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信贷资源配置,将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种业等粮食安全领域,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发展银行湘潭市分行、农业银行湘潭市分行、建设银行湘潭市分行、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等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品,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贷进行了推介。此次获得授信支持的湘乡市康裕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湘潭县春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相关负责人上台发言,80余家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1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参加了对接活动。
今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已累计发放支持农业贷款56.9亿元,累计支持农业项目222个。
据了解,当前我市已经出台《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若干措施》,具体为:对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编制规划总要求的,优先列入市县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相对集中连片,连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亩,符合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和建设内容、投入规模的,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择优纳入当年先建后补试点,并统一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等七条具体措施,能够有效吸引撬动社会及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周晖要求:
一、深刻认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才能为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二、金融机构要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聚焦稳粮保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精准靶向发力,不断强化金融服务。
三、企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争取资本支持。要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提高自身效益。
四、政府部门要搭建平台,创新服务,为银企双赢创造条件。要常态化开展信贷直通车打造金融服务三农新平台,推进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强化与各金融机构合作促进产业发展,不断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