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胡某兵等五位农民工
在拿到5万余元
的血汗钱后,
专程将一面
写有“公平公正 为民解难”
的锦旗送到
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案情简介
2015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某雇请胡某兵、胡某如、蔡某某、徐某某、吴某某从事建房工作,完工后赵某某未支付劳务工资74890元。无奈胡某兵等五人将赵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赵某某自愿分期支付胡某兵等五人劳动报酬,但到期后,赵某某未按约定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切实提高案件执行质效,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干警赵文彬及时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敦促其尽快履行拖欠的工资款。考虑到赵某某身患疾病,经申请人同意,法院放宽赵某某筹款期限,赵某某陆续支付了2万多元后,以各种理由不再支付剩余款项,法院遂采取上户强制执行。
上户执行
7月27日,三伏炎夏,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赵文彬带领2名干警前往花石镇马垅村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中,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迫于司法权威,赵某某立即多方筹措,支付剩余款项,该案圆满执结。
承办干警为农民工兄弟办理领款手续
自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有效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156件,结案113件,发放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款187万余元,共召开三次农民工工资集中兑现大会,当场兑现农民工工资7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