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法庭圆满调解了两起纠纷,并当庭兑付案款。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好评。
案一: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原、被告经人介绍后相恋,原告遂支付部分彩礼金及红包作为见面礼,但之后二人因相处中矛盾颇多,并未结婚,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金被拒后,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针锋相对,但邓赵胜庭长未放弃一丝可能性,在庭审结束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为原告分析,同时向被告阐明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案件处理后的影响。在邓庭长的进一步协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返还原告彩礼金3.5万元。
案二:一起离婚纠纷
因原、被告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间隔阂日渐加深,双方家庭也因子女婚姻问题产生矛盾,原告遂提起离婚诉讼。
因案件涉及双方家庭关系,邓赵胜庭长多次开展调解工作,提供调解方案供双方选择,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陈清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签订调解协议后补偿被告10万元经济帮助费,当庭支付到位。
案结事了是法院办案的原则,但人民群众对案件满意是法院办案的宗旨。湘潭县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