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吴某某笑容满面地走进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并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表达对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吴某某原本在韶山市的一家宾馆做事,本来干得好好的,却突然被宾馆无故辞退,吴某某要求宾馆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宾馆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吴某某来到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吴某某,在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见吴某某情绪较激动,告知其不要太着急,会用法律的武器帮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之后,工作人员当即依法受理了吴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刘雪辉承办此案。刘雪辉将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关系进行逐一梳理后,立即代书仲裁申请书向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并申请立案。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支持了吴某某的诉讼请求。但是宾馆方却不服裁决,又向韶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某某再次无助地找到了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安抚的同时,立即又指派熟悉案情的刘雪辉继续为吴某某承办此案。刘雪辉加班加点为吴某某代书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在庭审时为吴某某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驳回了韶山某宾馆的诉讼请求,判决韶山某宾馆支付吴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482.5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援人吴某某对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认真履职和承办人的兢兢业业表示感激。
一面锦旗一份真情,这面锦旗不仅凝聚着受援人对韶山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而且承载着人民群众对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与期待。接下来,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为民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平安韶山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