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获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的肯定,并在“湖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推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省系统落实《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开展矿业领域等方面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湘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近日,湘潭市局全面落实省厅《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执法督查,全力构建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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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令而动,加强组织部署
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省厅安全工作要求;印发《深入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对矿山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场所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召开全市关闭废弃矿洞安全防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全市关闭废弃矿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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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全面排查整改
持续开展全市矿山超深越界检测,督促企业落实守界开采主体责任,累计检测矿山17家,查处1家;全面排查全市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对无证非法采矿行为易发区域和已发区域进行“回头看”,“拉网式”排查全市现有停产矿山、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矿洞,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全市41处矿洞已完成封堵40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湘潭县局在市局执法支队和县公安的支持下,对杨嘉桥镇合金村一处非法开采点进行了查处,刑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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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强化督查督办
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组成多个专项督导组,深入非煤矿山、矿山开采区、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工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交办整改;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督导,对相关工作滞后单位下发警示函,督促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长沙:统筹落实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工作
长沙市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统筹落实全市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工作,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严格防范、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力推动全市矿山行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和担当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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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守护红线底线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成立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建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带队检查督导,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一个环节。坚持较真碰硬,强化执法震慑,严肃案件查处,切实实现“以查促改、惩防并举”,从严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坚决维护数据真实性和执法权威性,加强指导督促和审核把关,多次对2021年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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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矿业秩序
推进矿业转型,强化综合整治,按照“成熟一宗投放一宗”原则,严格落实省“砂石保供”专项行动要求,保障矿产资源特别是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供给;已建成各类绿色矿山21家,完成整体建设任务的72.4%,2022年底前确保实现全市生产矿山100%绿色达标。落实动态巡查,夯实基层基础,通过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系统平台,要求全市资规执法系统全面应用巡查核查手机APP和移动执法平板开展巡查核查,通过上门宣讲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全面实地测量,抓好现状监管,对全市89家备案在册矿山组织开展监督测量专项行动,已全部完成数据收集、野外测量及调查工作,根据目前调查成果显示,所有正在生产矿山,暂未发现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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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科技加持,大力提升效能
开展数字智慧执法,依托一站式平台和一张图数据,率先在全省研发建成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实现市本级、县区局、乡镇所全面覆盖,矿山监管执法的智慧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极大提升。强化技术支撑,率先依托“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指挥平台”,以“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快速处置”为目标,组织实施全市生产矿山监测预警技术服务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监测预警平台搭建和技术研发,对15家露天开采矿山完成设备安装与入网调试,后续将抓紧完成全部生产矿山的安装调试。
怀化:强执法 防事故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怀化市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以坚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涉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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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明确市、县、乡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各级共同抓好矿山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局组建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将监管责任细化到乡镇、村组,并在重点村组聘请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市抓县,县管乡,乡包村,村盯矿”的矿山监管网络体系,使矿山安全监管稳步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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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坚持把“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监管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坚持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截至8月底,全市排查出的关闭停产矿山404处、废弃矿洞4561处(其中包含自然复绿及垮塌矿洞)都已封闭到位。同时,各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村组为区块,逐点逐矿逐洞进行摸排,准确掌握排查出的所有矿洞位置、数量、封堵情况等现状,并针对排查出的每个矿洞层层落实巡查包保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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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
成立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方案。严格落实“三到位”,截至9月24日,全市362个砂石土矿已完成关闭注销256个,拟关闭49个,保留5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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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违法开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针对取证难、控制人认定人难、扣押装备难的实际情况,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森林公安开展联合行动,市级召开协调会两次,联合巡查执法6次。全市共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1119次,出动人员16561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500条,查处违法案件立案147起,移送司法机关7起,有效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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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分工,每个季度对全市13个县市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和违法案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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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力度
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监管责任细化量化到每个岗位。组织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把矿山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管什么”“怎么管”,实现“要我管”到“我要管”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