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石派出所积极作为,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以“化解矛盾风险、调解纠纷促和谐”为抓手,努力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积极作为,迅速调解数起矛盾纠纷。
01
10月17日下午2时许,花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花石镇街区电信门口有人殴打他人,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
经了解,系陈某骑摩托车取快递回家途中,经过中国电信营业厅路段时,没注意到一老人突然横穿马路,急踩刹车导致自己摔倒在地,陈某气急败坏起身对老人有轻微殴打行为,老人家属一度冲动到有大打出手的趋势,花石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制止并马不停蹄开展后续调解工作。
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查明事实,鉴于陈某殴打行为较为轻微也并未造成老人明显伤势,同时老人过马路时也未仔细观察路面车况就突然横穿马路。民警秉着罚教结合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理性调解。
对陈某进行严肃法制教育之后,陈某认错态度良好,主动对老人进行诚恳的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积极取得老人及家属的谅解,老人也表示不再追究对方打人责任,同时民警通过对老人宣讲道路安全法则让老人意识到加强自身道路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在花石派出所民警的柔性执法手段下,一场即将“大打出手”的危机成功化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好!
02
10 月18日19时30分许,在花石镇某某村某某组,周某某因邻居王某某没有到其家帮其维修水泵,周某某遂跑至王某某家中,并打了一下王某某的脸,导致王某某轻微受伤,周某某还将王某某的电动车推倒在地导致电动车一侧反光镜损坏。
花石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周某某情绪较为激动,民警向周某某宣讲法律法规,指出其动手打人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并对其提出口头批评。因考虑到周某某今年80岁的年纪和良好邻里关系的维护,经过民警近1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努力,周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赔偿王某某医药费、电动车维修费用共计1000元。王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周某某打人的法律责任,此次矛盾顺利化解,周围群众也对花石派出所快速解决矛盾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许。
03
10月18日8时许,花石派出所接到唐先生报警称:在排头乡回龙桥红绿灯附近有人用挖机拦住其车,不允许通行。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
经了解,系王先生曾在张先生经营的湘潭县某输变电工程项目做事,工作至今有15万余元的工程款未结,且多次向张先生索要未果。当日10时许,王先生发现公司人员在搬撤该公司安置在湘潭县排头乡回龙桥村的项目部,遂赶去阻拦索要欠款,并用挖机拦住搬运的货车。
花石派出所民警获悉该情况后立马劝阻王先生的不当行为,随后分析矛盾根源、分步调解治理、分头告知劝解,同时向两人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王先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诉求。经过民警的耐心宣讲,张先生向王先生承诺了付款期限,两人矛盾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