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射埠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取保候审2人,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挽回了群众的财产损失。
10月2日10时许,射埠派出所接到村民罗某报警称:在射埠镇新烟塘村与人因收购稻谷发生纠纷,请求出警帮助。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赶至现场。
经了解,在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湘乡市东郊乡居民丁某某(女,53岁)、陈某某(男,56岁)夫妇在射埠镇新烟塘村、上春村,锦石乡东边新村等地收购当地农户稻谷时,利用遥控器操纵电子秤致使重量减少,以低于实际重量的数量进行交易(每百斤少5斤)。因该案涉及多户农户受损,该所负责人高度重视并组织警力对损失农户进行全面走访调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0月3日,该所根据掌握的证据资料将丁某某、陈某某传唤到案,二人因涉嫌诈骗均被依法治安拘留15日,并及时退还近40户农户共计13000元损失。后续经调查该案受害人众多、诈骗数额较大,办案民警及时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并于10月19日在湘潭县拘留所对丁某某、陈某某进行讯问,二人如实供述其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丁某某、陈某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警方提示
关于经商有一句名言:诚信经营,有您一辈子挣不完的钱,违法经营,有您一辈子悔不完的心。经商虽不易,辛苦劳作一年的农户更不易,经商者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昧了良心,违法收入要退还,犯罪行为要承担,到头都是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