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鉴定
工作指南
一、资料收集时间
2022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二、鉴定对象
1.复审:原特殊病门诊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前止的享受对象。
2.新增:新发疾病并符合特殊病慢病病种范围的患者。
三、资料提交地点
1、各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站服务窗口。
2、湘潭县人民医院、湘潭县中医医院、湘潭县妇幼保健院特门资料收集指定窗口。
四、特殊病种范围(46种)
1、恶性肿瘤;
2、肾病综合症;
3、器官移植;
4、高血压+;
5、糖尿病+;
6、冠心病+;
7、脑血管意外;
8、血友病;
9、精神分裂症;
10、肺结核、耐多药结核;
11、红斑狼疮;
12、再障;
13、肝硬化;
14、苯丙酮尿症;
15、帕金森;
16、肺心病;
17、风心病;
18、哮喘;
19、类风湿关节炎;
20、慢性活动性肝炎;
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硬化症;
23、重症肌无力;
24、肝豆状核变性;
25、多发性骨髓瘤;
26、系统性硬化病;
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28、垂体瘤;
29、克隆病;
30、癫痫;
31、慢性心衰;
32、老年痴呆;
33、银屑病;
34、丙肝;
35、脑瘫(1-7岁);
36、肺动脉高压;
37、地中海贫血;
38、慢阻肺;
39、晚期恶病质;
40、植物人;
41、血吸虫病;
42、尘肺病;
43、小胖威利症;
44、甲亢;
45、甲减;
46、尿毒症前期
五、政策调整
特殊慢病即时审批病种自2023年1月起改为提交资料当月审批,次月享受待遇。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血友病,透析,耐多药结核,肝、肾、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
六、资料准备
1.资料:近两年来的住院或门诊病历(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诊断依据)。
2.近期一寸照2张。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七、湘潭县人民医院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前往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领取特殊门诊审核表。
第二步:根据病友病情挂相应专科门诊号(自助机或门诊二楼收费窗口均可进行)。
第三步:到相应门诊诊室,由特殊门诊鉴定医生进行初审鉴定。
第四步:交审批表和病历资料至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
第五步:2023年1月份(工作日)持病人身份证到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取鉴定结果
温馨提示:
防控期间请所有人员在进入医院前,提前扫描场所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须经医务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监测,方可进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