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社会

湘潭一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备案被罚5000元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某机动车维修企业因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被处罚款5000元,这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实施以来,湘潭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某机动车维修企业因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被处罚款5000元,这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实施以来,湘潭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湘潭一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备案被罚5000元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交通河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回头看”检查时,发现湘潭市雨湖区某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修理人员正在对汽车进行维修作业,当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负责人陶某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整改情况时,陶某向执法人员承认还未整改。

该企业主要以汽车及零部件、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机动车维修服务为经营业务,自取得营业执照后并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执法人员在前期的整治行动中发现该违法行为,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企业按期限完成备案手续,但该企业并未服从监管,继续违规经营。本次“回头看”检查中,执法人员再次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处罚。

湘潭一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备案被罚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同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也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备案。

下一步,河西执法大队将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无证维修企业落实备案整改工作,保障机动车维修行业平安稳定发展。(作者:范航 陈勇)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

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湘潭市第三中学高一年级学生表彰大会

11月19日下午,湘潭市第三中学举行高一年级学生表彰大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纪委书记周治、高一年级全体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大...

集思广益,助力高三 ——湘潭市二中2024年下学期期中高三年级教师会

明得失以加鞭,望远山而力行。为了科学诊断教学质量,不断改进教学策略,11月22日,我校高三年级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会议由...

家校携手共筑成长桥梁 ——湘机中学举办初二年级学生家长会

师生,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成长;家校,是学校与家长的同心而行。 为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提升家校共育合力。我校初二年级于11...

湘机中学初三年级学优生家长会:共筑教育之路

11 月 22 日下午 3 点,湘机中学六楼报告厅内气氛热烈,一场重要的初三年级学优生家长会在此举行。120余名家长朋友...

石鼓派出所:禁毒宣传不停歇,筑牢无毒“安全线”

为进一步巩固全民禁毒的成效,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认识及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11月21日,石鼓派出所联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