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激扬主持会议,副主任傅军,副主任、党组成员蒋立军、赵新文、赵欢、游志华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爱民宣读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总规》的议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汇报了《总规》报审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峰介绍了《总规》编制的政策背景、编制过程及主要特色,市人大环资委主任李锷报告了关于《总规》的审议意见。部分人大常委会成员及人大代表还对《总规》从宣传落实、实施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总规》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科技创新发展、人民城市人民建等新理念新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战略目标,提出我市五大发展战略,细化落实省总规及长株潭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传导要求,深度融合了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湘江科学城省级规划设计成果,并与专项规划、控规无缝衔接,实现了“多规合一”,为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空间保障。
《总规》已全部完成市级审查程序,下步将根据市人大审议意见对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