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近日,湘潭市司法局与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赴五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取示范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选拔、备案、培训、履责等环节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详细了解当地示范户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检查组要求,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形成齐抓普法工作合力,注重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作用,让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宣传、引导、劝导、化解纠纷的作用,当好普法宣传员、司法调解员、乡村事务管理员、执法监督员。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据悉,湘潭市目前已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备案683户,并根据培育进度发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该项培育工作突出运用法治文化讲堂、田间课堂、崇农云讲堂、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开展线下线上每年不少于10个课时的培训,并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深入农村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每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都有对应执法人员结对联系,提供法治教育、指导和服务,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时充电赋能。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