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全市193.03万亩耕地和171.3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责任目标,4月13日,湘潭市发布了2023年1号田长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令》,通过“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和耕地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在严格落实特殊保护制度方面
田长令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规定了“四个严禁”,即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在落实源头管控方面
田长令明确坚守“良田好土必须优先保粮食”的原则,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同时,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在违法惩戒问责方面
田长令明确违法占用耕地、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抛荒、违规享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处罚办法。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后续我市将制定出台耕地保护配套制度,确保全市现有耕地一亩不少,真正做到“良田粮用、农地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