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时报河北讯 王剑 刘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涉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要求,在检查过程中既包容审慎监管,又严守执法监管底线,实行“关心式”、“提示式”执法,让企业在严肃执法环境中感受到温度。
“您好,之前在您店里检查发现此种产品存在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您积极配合检查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免罚”的情形,对您不予处罚。”这是涉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以来开出的首份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在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提升行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医疗机构存在部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违法情形符合《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2022年版)》中“首违免罚”的使用条件,执法人员以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对经营者讲解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药械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始终秉持“一次执法一堂课”的理念,加强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针对符合“首违免罚”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向企业讲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使企业知错能改、自觉守法,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截止目前,我局共发放《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485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柔性执法的“温度”、营商环境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