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
打击违法犯罪
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对妨害公务、辱警、袭警行为
始终保持“零容忍”
坚决依法打击惩处
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谭家山派出所深入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2023年7月25日,该所依法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刑事拘留1人。
7月20日上午,谭家山派出所接到交警二中队报警称一辅警在执勤过程中被人打伤,随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调取周边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像。
经查:7月19日18时,交警二中队民辅警在谭家山镇月仙村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当事人罗某(男,52岁,谭家山镇人)涉嫌饮酒驾驶摩托车,便提出带其去做酒精测试,罗某表示拒绝并辱骂处警人员,处警人员坚定表示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罗某非但不听劝,还对民辅警拳打脚踢,致使辅警李某受伤。随后罗某迅速从田间逃离现场。
谭家山派出所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将罗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讯问,罗某如实供述了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
目前,罗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律尊严更不容挑战。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请务必积极配合,不能妄图逃避检查,更不能横加阻拦或辱骂、甚至暴力抗法。对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请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追悔莫及。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