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平英 徐鹭)根据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增加交易各方主体的满意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广保函
该中心鼓励招标人接受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和拒绝。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交易大厅、中心网站流动宣传电子保函,使广大投标主体知晓这一便民利企服务,今年使用率大幅提升,较去年增长24%。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该中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等及时退还保证金,为保障投标人的资金尽快回笼,将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缩短20%,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及时退还;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时了解中标合同签订情况,督促第一时间提供情况,4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澄清底子,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
该中心根据《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从3月1日开始,以保证金智能化核算系统为依托,全面清理超过投标有效期的保证金,通过与代理公司、拍卖公司联系,查清未退原因一律督促退还,对投标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更的无法退还的,多种方式寻找线索,完善手续办理退还。截止到7月30日,共清退各类流程未完、投标单位账户、名称变更等原因造成的滞留保证金249笔共计1725.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