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2023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在长沙举行,现场表彰了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等先进典型,湘潭市司法局获评“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坚持政治引领、示范引领、服务引领、规范引领,推进法治湘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湘潭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3年,在全国法治督察工作专题培训班上就“专题述法”“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作典型经验交流和发言并获点名表扬。辖区内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乌石镇、湘潭市卫健委获评第一批、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湘潭县创新乡镇执法模式构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湘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力打造“价值莲城”政务服务品牌》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建设之责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去年以来,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开展专题学法20余次,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学法2800余场次,市委党校主体培训班学法2400余人次。组织全市50余名法治工作者在武汉大学举办法治综合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班,筛选全市优秀调研文稿30余篇编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文集”,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充实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等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力量,目前,我市5个县(市区)全部设立秘书股和法治调研督察股,并配备工作人员。
三是科学设置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同步考核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园区。分3类设置指标考核规则,提升法治建设在绩效评估中的权重,将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督察要求等纳入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坚持示范引领,厚积法治建设之势
一是抓关键少数,“现场述法+书记点评”全域实施。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每年带头开展法治建设履责述职,在全省率先组织实行“现场述法+书记点评”工作模式,市本级先后已有8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台现场述法,全市5个县市区对标开展现场述法。
二是抓示范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硕果累累。抓实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市4个地区和2个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并已推荐1个项目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是抓机制完善,“三级联动”督察体系初显成效。构建市县乡三级法治督察格局,出台《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台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相关工作方案,并将法治建设17项指标纳入党委巡察内容。通过督察,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32家市直执法部门建立落实过问、干预、插手执法案件记录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规范引领,彰显市县法治之力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推动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坚持“急需先立、突出特色”和长株潭三市协同立法原则,制定《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和4部政府规章。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近三年,完成1500余件相关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修改全市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和法律文书338件次,涉及招商引资金额1000亿余元。
二是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70个乡镇(街道)均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核编643人,共有执法人员606人,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成效初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1件,出台免罚轻罚事项清单14个。健全执法监管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制度,创新推进提醒函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案件评查。
三是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扎实抓好“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民法典》专家宣讲团,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500多场次,举办“一把手谈法治”活动35期。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000余个。全市67个村(社区)被获评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月,司法部法治乡村基层行采访报道韶山村、韶阳村和泉塘村,相关经验在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和人民网刊登。
坚持服务引领,夯实法治建设之基
一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行政管理+业务办理”相结合的智慧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融合发展,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年均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12348热线提供咨询服务2.8万余通,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是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联动体系,2023年,创新“七联”工作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司联动工作的意见》,市级以及5个县市区全域挂牌运行警司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行业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9174件,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金额9676.3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局班子成员对口联系64家企业实施“五个一”暖企助企行动,为“千百十”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助企纾困“千百扶培”实施方案、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十七条措施、法治体检工作方案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35家律所与500余家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结对服务企业758家,组织法治体检223次,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