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时报河北讯 王剑 席春安】2023年12月27日,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成立。执法大队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人员结构由原路政站、运管站、治超站整合而来。主要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项内容。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局长兼),常务副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股级职数17名。下设8个一线执法中队,老爷庙中队、西戌中队、索堡中队、神头中队、连泉中队、大滩中队、索堡治超分站、偏店治超分站。 内设1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违章处理室、源头办、大气办、客运科、信访科、货运科、驾培科、车管科、快递中心、安全科、海事科、铁路办。
主要职责: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确保交通运输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超限超载、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办理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移送或交办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负责路面查扣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过磅检测工作;负责超限车辆货物卸载、保管工作;协助交警做好超限超载车辆“一超四罚”“六个不放行”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背景: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19﹞16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办发﹝2019﹞2号)、中共邯郸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邯编办字﹝2020﹞9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交通执法逐步改变过去多支执法队伍上路、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局面。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大幅精简,机构重叠、队伍臃肿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