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时报云南讯 2024年3月26日13时35分,昆明特警机动74号车接经开分局指令前往汕昆高速距离小喜村收费站1.2公里处处置一起火灾警情。接到指令后,民警许世伟,辅警郭宇、陈文朋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赶往过程中,民警向报警人林某电话了解得知,他从汕昆高速往出城方向行驶至该路段时,看到高速两侧不断有大量的烟雾冒出,疑似是着火了,于是报警求助。因林某未在现场,无法描述清楚具体地址,车组人员便立即沿着汕昆高速寻找,最终在经开区河岸村桥洞(汕昆高速桥面下)找到起火点。经民警查看,起火点堆放了许多生活垃圾,因里面包含着许多易燃物品,疑是有人在焚烧垃圾所导致的起火,但周围没有见任何人。
现场火势较大,火势蔓延速度极快,车组人员立即展开灭火行动,在使用完随车灭火器之后,仍然无法控制住火势,这时民警发现在起火点旁有一条小河,高度约两米,于是立即组织车组人员到附近的居民家中借来水桶和水盆。车组人员分工协作,一人下到河边打水、一人运输、另一人则顶着浓烟蹲着身体一步一步挪进火场进行灭火。就这样车组三人轮流换岗进行,经过半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后,现场的明火基本完全扑灭,成功控制住了火势,防止了因为火势蔓延造成其他经济损失。
明火扑灭后,社区消防水车到达现场,再次对现场进行浇水,确保火势被完全消除且不会复燃。随后,民警将现场交由阿拉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置。
编辑:马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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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安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