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申请登记材料,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潭监管分局出台《关于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将迎来“大瘦身”。
“一表申请”具有“减材料、降成本、提效能”的三大优势。一是精简收件材料。采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替代原收取的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所需材料更精减,收取材料缩减率达80%,进一步缩短了群众现场办理时间。二是降低经济成本。办理抵押登记所提交材料由两份合同变为一张表,有效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经济成本。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启用合同简表,减少了纸质材料的收取和电子档案的扫描,减轻了受理审核人员的审核压力,进一步优化了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提升了登记效能。
下一步,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立足企业群众服务需求,不断规范优化办证流程,精简办证资料,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用一个个真招实举为企业群众打造优质高效的登记窗口,擦亮“湘潭登记·相当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名片,努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