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时报云南讯 2024年7月28日21时53分,昆明特警机动68号车接市局110指令前往呈贡区石竹路云大附中路口旁桥上处理一起群众求助警情,有群众报警称路过看见一名男子在高速路边上喝酒,担心该人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警察帮助。接到指令后,民警毛宗强,辅警李仔康、阮鑫阳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电话联系报警人杨某询问得知,他路过上述地点时发现一名男子坐在高速路的桥边上喝酒,因桥下往来车辆较多,担心他喝醉后发生危险便报警求助。车组人员迅速找到杨某以及喝酒的男子王某,只见王某正提着酒瓶坐在桥边上喝酒,身旁停着一辆电动车放着一箱啤酒,见状后民警立即将王某从桥边上劝了下来,并将其带至安全地带。经了解得知王某是一名外卖员,下班后想独自一个人喝酒,于是就从家带着一周前买好的一箱啤酒到天桥处喝酒。民警耐心与王某交流,询问是否是在工作或是生活上遇到了困难,但王某表示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只是下班后突然想一个人出来喝酒。民警对王某进行劝解,告知他在这种地方喝多了极易产生危险。因王某已经饮了酒,无法再骑车回家,于是民警让王某联系其附近的朋友来接他回家。
20分钟后,王某的朋友王某达来到现场,民警确认王某达未饮酒后,由他骑王某的电动车带王某回家。临走时,民警再三向两人进行酒驾醉驾相关知识宣讲,提醒他们切勿酒后驾车。
编辑:马文富
终审:安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