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加装燃气泄漏预警和安全防护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邯郸市加装燃气泄漏预警和安全防护装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邯郸市加装燃气泄漏预警和安全防护装置
工作方案
为全面打牢城乡燃气安全基础,坚持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持续提升燃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要求
在全市燃气管网重点区域规范加装智能监测设备,统一标准搭建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为农村燃气用户和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城镇用户加装更新安全保护装置。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加装工程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燃气管网端:组织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阀门井开展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区域的管道阀门井加装智能监测设备,同步建立或升级监管部门和企业燃气泄漏监测预警平台。燃气用户端:组织燃气企业为农村燃气用户加装2套管道燃气自闭阀(以下简称自闭阀),小型自闭阀控制燃气灶具,中型自闭阀控制燃气壁挂炉,并为用户更换加装连接灶具的达到报废年限的不锈钢波纹管;为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城镇用户加装中型自闭阀。
二、资金筹措
加装工程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可选择申请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筹措。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管道阀门井情况,并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区域阀门井作为安装点位,汇总统计安装数量,建立智能监测设备安装台账。同时,组织完成农村燃气用户和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城镇用户调查摸底工作,汇总统计加装户数,建立自闭阀安装详细台账。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据市级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推进措施,科学制定加装计划,明确推进步骤,任务分解到月,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有序推进加装工作。
(二)资金筹措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确定资金筹措方式。采取申请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式筹措资金的,组织制定项目建议书、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案两书等债券申请资料,完成债券申报工作,为推进加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三)实施加装阶段(2025年5月—11月底前)。各县(市、区)根据加装工程资金需求将建设资金依法依规拨付至燃气企业,由燃气企业对采购智能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招标,分步有序组织安装工作;同步推进监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监测预警平台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回头看”阶段(2025年12月)。对各县(市、区)加装工作开展“回头看”,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确保加装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推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强化工程监管,确保质量进度,按期完成加装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燃气企业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全面普及加装自闭阀的重要性,针对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一对一宣传有关政策、安全常识,引导燃气用户积极配合,营造良好氛围。